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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3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咨询、投诉和复议、诉讼、申诉情况;2014年工作打算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镇江”(www.zhenjiang.gov.cn)门户网和“镇江司法行政网”(sfj.zhe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主楼3楼331室;邮编:212050;联系电话:0511-80820858;传真:0511-80820868;电子邮箱:5370178@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思路,注重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公开流程,提高服务质效。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全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专门就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局长办公会议3次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更是经常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督查具体工作推进进度;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政务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完善局政务公开机关处室和窗口单位联络员制度,动员全局力量参与支持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运行。结合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对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行政管理公示制实施办法以及“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细则,并就信息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和强化,此外,还结合网上权力运行公开工作,对行政执法项目进行疏理,对执法标准进行细化,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推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继续以“镇江司法行政网”为主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开指南》,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绿丝带”等重点工作开辟专题网页或专栏;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全天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办理“政民互通信箱”、“局长信箱”和“镇江论坛”咨询和投诉事项;联合镇江电视台开办《法治进行时》栏目,通过每周一期方式及时发布各类法治动态信息;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通过触摸屏、公示栏、法律服务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公众发布司法考试、人事招考、普法讲堂等各类政务信息,其中仅博客、微博和微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就达到513条。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能力。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借助已公开的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簿等途径,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编制说明、机构概况、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行政执法各5条,业务工作21条,统计信息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在镇江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指引”,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并上传了相关表式,方便公众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公开权利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亦无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和否决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按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组织、制度、机制和经费保障力度。上半年,组织专门人员,相对集中时间,对所涉权力事项反复开展拉网式梳理,最终确认行政权力事项共75件(其中行政处罚类71项;行政其他3项;行政许可1项);在此基础上,对经过审核确认的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划分不同等次,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印发了《镇江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及细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的行政处罚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402件(全部为行政其他,即法律援助申请及办理)。同时,中央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行政审批将调整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该行政权力下放要求,我局在与省厅和市法制办积极沟通的同时,严格按程序制定此项权力的实施流程方案,并充分结合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细节进行推敲论证。目前,此项行政权力的所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上网运行。

  五、咨询、投诉和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今年以来,共有8102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相关事务,其中“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受群众咨询3465人次,各法援中心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咨询4637人次;办理中国镇江“政民互通信箱”、“局长信箱”、“镇江论坛”在线答复55件,承办来信来访投诉事项3件,答复率均为100%。

  截至目前,尚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也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镇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技能,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机关效能提升。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效率。继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局办公室要在做好日常工作基础上,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局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功能,同时加强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此外,对各处室按照要求自行采编整理的本部门信息,要加强汇总梳理和保密审查,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局各处室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处室、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四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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