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镇江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镇江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相关情况。
今年以来,镇江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优化公证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办证耗时长、多次跑等突出问题。
一是办证期限缩短办。参照《公证办理提速清单(2024年版)》,针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37类150项公证事项,不断优化内部程序,将出具公证书的期限从十五个工作日压缩至一至七个工作日,极大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委托、声明、遗嘱等近30%公证事项实现“立等可取”“当日可取”。例如,扬中市公证处为一位患渐冻症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时,除必要公证材料外,对亲属关系使用承诺制,当日即出具了遗嘱公证书。
二是申请材料容缺办。对照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严格因为丹阳丹北镇西丰村雀梅墩2号房产继承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期间找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地址:润州区青年广场)律师江宏代理诉讼,律师多次取证后被骂,于2021年7月12日退出不在代理诉讼并退还代理费,由于该名律师多次取证,当天向该律师支付两千元,律师给了其一箱水蜜桃。现通过了解依据律师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六条,律师不可以无故取消诉讼代理,认为该名律师违法,前往律师事务所,前台告知其支付费用是参理费(音),现再次来电,称6月6日(年份不详)镇江12345发送短信告知关于之前自己到司法局投诉江宏律师的问题镇江市司法局答复情况不实,但实际上自己并未到过司法局投诉该名律师,不清楚为何会收到这样的短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十分不满。诉求目的:要求镇江市司法局回复为何会发送短信答复自己到司法局投诉江宏律师,要求对该条不实短信向自己致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做到问题一次性解答清、办证材料一次性告知全。对于清单之外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由公证处代为调取,减轻当事人证明材料负担;对于一些必须但又无法即时提供的次要材料,推行“容缺受理”,采用先行受理、后补交材料的方式,避免群众因缺少个别材料而多次往返。今年7月,某外省木材公司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因授权委托书、仓储合同等纸质材料尚在邮寄过程中,代理人仅持有电子材料,镇江公证处通过“容缺受理”方式先行受理,待领取公证书时再行收取纸质材料。截至目前,共精减各类证明材料500余份,代查、代跑、容缺办理公证670余件。
三是公证“一证一次办”。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即可一次性完成公证办理。今年8月,镇江公证处在本地某科技公司申请当日,即完成其营业执照公证及十余份项目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使其得以顺利参加香港某工程投标。
四是“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通过党建引领深化涉外服务、打造公证认证“一体直通车”,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服务,与外事部门和其他公证机构合作开展“公证+海牙认证”联办,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公证处出具涉外公证书后,可代申请人向外事部门提交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申请。近日,某化妆品公司通过丹阳市公证处“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服务,对韩国公证的授权书及附加证明书进行了查询核实,顺利完成了文本相符公证。联办服务上线以来,月均受理各类认证20余件。
五是关联事项一站办。推广“公证+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模式,对于继承、赠与、设立居住权、买卖、换证、抵押、财产约定等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群众在办理公证时可一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窗口互设、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的方式,通过税务线上核税、后台多部门并联审核等,确保当事人在办结公证后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今年以来,全市“公证+不动产登记”共计办理530余件。
六是预约服务上门办。针对部分群众工作日不能请假办证的难题,公证机构推出工作日延时、预约、加急等服务,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办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上门办证服务560余次,实施公证援助200余次,提供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办证服务180余次,加急出具公证书100余件,受援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七是远程公证门口办。通过主城区公证业务资源整合,优化部门职能配置,新设京口、丹徒办证点,配齐配强公证服务人员,规范接待办案流程,形成以镇江公证处总部为核心、多点辐射的“1+5”公证服务矩阵。在此基础上,在远离城区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有业务需求的高校、商会、园区等地建设远程公证服务站点34个,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公证。今年以来,依托服务站点提供业务咨询、材料审核1800余次,办理各类线上公证1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