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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9年度)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11年来的首次修订,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有着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原文,熟练掌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准确把握新《条例》前后变化和新精神新要求。

在贯彻落实新《条例》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思路,注重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公开流程,提高服务质效。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新《条例》发布后立即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要求,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办公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人事变动,即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共同抓的良好态势,确保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运行。结合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以及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对局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并就信息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和强化。此外,还结合电子政务外网OA系统建设,对拟文程序进行疏理,增加公开与否选项,推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在巩固电视、报刊和镇江司法行政网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新创建的“镇江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宣传发布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与网民互动,今年共发布政务资讯976条。同时,健全12348镇江法网”,全天候接受群众咨询和满足群众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情况。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业务工作42条,统计信息17条。

2019年我局共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包括“服务大局普法行”10项工作年度情况、“光辉律程40”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以及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全年办理4“两会”建议提案,其中包括独办1件,主办3件。我局严格按规范办理,统一答复格式,按时提交答复并在镇江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提案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在镇江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指引”,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并上传了相关表式,方便公众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公开权利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亦无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和否决公开的信息。 

四、咨询、投诉和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今年以来,共2666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相关事务,其中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受群众咨询10989人次,各法援中心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咨询15677次;受理来信来访、“政民互通信箱”“局长信箱”“镇江论坛”在线答复共107件,答复率均为100%。

截至目前,尚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也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8.8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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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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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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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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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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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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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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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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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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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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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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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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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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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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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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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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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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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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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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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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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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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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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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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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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将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水平。

一是抓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将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舆情收集研判、政策解读等作为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工作培训。

二是抓督查,确保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继续将该项工作列入局机关绩效管理和考核内容,不定期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处室、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三是抓重点,优化公开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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