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概况】
自农业农村部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以来,丹阳市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稳步推进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这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中有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也有农业种养户和普通群众,虽然职业身份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是尊法守法的领头雁、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重点宣传内容】
马铭昌是丹阳市延陵镇行宫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也是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自身学法普法,带动周围群众尊法用法,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带头学法,做农业生产“守护人”。他深入田间地头、大棚库房等地,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宣传学习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一边推广科学的种植管理技术,一般积极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导农户使用绿色农药、生物农药,生产绿色安全农产品。
二是积极用法,做邻里矛盾的“调解员”。他耐心倾听群众的矛盾,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调解过程中,一是始终坚持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帮助自我剖析;二是互相宽容、互相善待,往宽处想往远处看;三是双方各退一步,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目标,将“情、理、法、德、和”贯穿调解始终。村里兄弟因耕地确权起纠纷,他积极调解,向当事人宣讲《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耐心舒服教育,最终双方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三是宣传守法,做人民群众“咨询员”。作为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在“农民丰收节、农业现场展示会、农机具展示等等都有他的身影,他就是法律法规“咨询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农民的法律咨询,用他通俗的言语、鲜活的案例,向村民宣讲农业法律法规。遇到村里有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问题时,他都会耐心为村民解答。以聊天拉家常的方式讲道理、讲法理。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创新普法工作。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不仅是司法行政等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创新普法也要拓宽思路,从普法主体入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更能实现普法内容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与现实需求相同步,提升普法效果。
二是拓展普法范围。铭刻在人民心中的法治,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普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群众学法用法“引路人”,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让村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在身边,推动群众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提升普法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