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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是镇江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该《规定》由镇江市公安局负责起草,镇江市司法局进行审核修改。目前该《规定》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介绍一下《规定》制定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目前,市区(不含辖市)约有各类犬4万只,因养犬引发的各类纠纷和问题时有发生。2007年11月1日,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2014年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市区犬类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随着社会变迁发展,《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已难以适应当前管理形势,无法形成长效综合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掣肘因素较多。目前,犬类管理工作因界定为地方管理事务,国家和省还未出台有关犬类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中,主要规范的是狂犬病预防以及控制,养犬行为规范只在有关法规中零星分散体现,且多呈现在民事领域,行政管理几乎是空白,造成职能部门现有管理的抓手很少。同时,机制层面缺乏保障造成基层职能部门的涉犬类工作难以看到明显成效。二是管控手段单薄。在强调法治社会的背景下,依靠发动干部群众进行运动式捕犬灭犬的可行性已不高,日常工作中,管理部门偏重于劝说式管理。三是涉犬类纠纷处理困难。目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部分违法养犬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但两个法律法规在执法实务上仍缺乏落地的支撑。其它法规虽规定了一些涉犬管理内容,但因是实体法,无实际操作性,故亟需制定规章,将重点放在程序性、规范性内容上,弥补上位法缺失。

(二)紧迫性。2014年以来,我市共接到市区涉犬类来信来访102件,130人次,接到110涉犬警情达12562件。2018年至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群众举报投诉超过2800件。近三年,市区涉犬类警情同比上升17%,疾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市市区每年因被犬只咬伤抓伤而到卫健部门打狂犬疫苗人数平均约为1万余人。2016年以来,全市(包含辖市)因狂犬病发作死亡4人。因此,制定《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迫在眉睫,在涉及公共资源分配、公共利益保障方面加强行政管理权。

(三)可行性。目前我市对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瓶颈性问题已全面排查、归纳清晰,制定一部具有镇江特色的规章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通过制定《规定》,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使养犬人的操守有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约束,使市民道德水准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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