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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区司法局,镇江经开区司法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马振兵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李  军分管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律师工作处,负责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联系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石庆银分管财务保障处政治部、机关党委镇江公证处。

许中甲分管立法处、备案审查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镇江仲裁委秘书处。

周  健协助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法治督察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张旭峰分管办公室(信息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基层法治促进处、公证鉴定管理处、市城区医患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联系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

辛云胜协管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伍旭锋协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中共镇江市司法局党组

2025613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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