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信息处)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资料管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和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涉港澳台交流合作等事务。 |
|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相关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镇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
| 法治督察处 |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制定法治镇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指导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 |
| 立法处 | 负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以及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相关立法协调工作;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相关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
| 备案审查处 | 承担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承办各市、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办理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市、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