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通过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第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报名地、户籍地或工作和生活在镇江市的,可以选择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我市不属于放宽政策地区,不办理因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在我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人员应于2026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镇江市冠城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5号司法行政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26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及以前失效的,应提交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特别提示:彩色证件照片由江苏省司法厅统一提取报名照制作,无需提交。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受理现场咨询电话:0511-88983232。(该电话仅现场受理期间使用)。
镇江市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