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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4号建议的答复

蒋苏娜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振兴法治化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法治乡村建设总体要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不断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农村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印发《镇江市乡镇街道通用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全面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问题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培训、个案分析研判。严格规范执法督促镇(街道)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环节,把“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裁量基准,避免出现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做到过罚相当、公正执法。推行执法培训常态化,健全“培训+比赛+办案+研究+评查”能力提升机制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力度。

(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实施“党建+人民调解”项目协调推动镇(街道)分管副书记和村(社区)书记出任镇、村两级调委会主任,从退休干警、基层老党员、网格员中选聘调解员,落实“党员联户”构建基层“党组织+调委会+网格”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机制开展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基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出台《镇江市“调解+仲裁”衔接机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江市人民调解员三年培训实施方案》,通过集中辅导、案例研讨、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途径,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范围逐步延伸。由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长、网格律师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团队,通过“网格4+”(网格+法律帮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业务指引)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每季度为乡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明白人”进农村、网格送法2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村(社区)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300场,每月面对面服务8小时以上,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增加法律援助站点5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员“应援尽援”。

(四)乡村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332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序推进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督促各地组建一个专班、建立一套机制、配齐一支队伍,实现驻村(社区)政法干警“1+3+N”全覆盖。探索构建跨领域、跨行业、跨层级“组团作战”式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实施帮扶联办、上下联动、多元联合,首批24个法治薄弱村(社区)全部验收销号。全市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6779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28户,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和涉农村(社区)。

(五)乡村法治文化活动多姿多彩。结合重大任务、重要节点、热点事件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句容市华阳街道下甸村将法治元素融入秦淮花灯馆;扬中市八桥镇利民村结合“浪漫田园小镇”建设,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田间地头,将法治文化馆建到农民家中;润州区金山街道西津渡社区利用西津渡景区打造援法议事平台。全市创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7个,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品牌项目1省级“法治文化特色园”1,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100%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着力保障基层用编。充足下达用编计划,保障基层执法力量。市委编办紧密围绕“满足刚需、倾向基层”这一核心原则,深入调研、科学研判,确保编制计划能够充分满足基层实际需求。今年,全市共下达镇(街道)行政用编计划85个,事业用编计划145个,有力保障基层一线的用编需求,更为充实镇(街道)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推动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建设辐射县乡两级的行政编制“周转池”。持续督促各地充分保障“周转池”规模,将镇(街道)前期改革冻结的行政编制全部纳入“周转池”管理,并明确不低于 1/3的待分配行政编制、空余行政编制用于周转使用。同时,将行政周转编制资源向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倾斜,确保这些关键领域有足够的编制资源支持,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重点领域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是着力深化涉农执法。持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举办执法技能培训、案卷评查、知识竞赛、案件沙龙等活动,加强执法履职、作风形象、办案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更好维护农民权益推动基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确保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全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着力强化纠纷化解。加强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养,指导各地吸纳有威望的村民、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以“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物业和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等为主题的培训,通过调解员素质提升实训、调解卷宗评查等形式,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对全市所有调解员轮训全覆盖,并配合政法委对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人员优先开展培训指导,有效提升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能力素质,积极护航乡村振兴

四是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加强部门要素联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司法局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构建“全要素、全综合、大集成、大联动”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加强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上的补充,通过对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主动与其他成熟社会组织合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使之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的能动性。

五是着力实化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加大农村普法力度组织各地在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和重要农时季节送法下乡,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帮助农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提升“三农”干部法治水平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新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三农”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加强对乡村普法工作指导。

六是着力强化法治力量。针对农村法治力量薄弱现状,整合多方力量,加强农村法治力量保障。持续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对照“法律明白人” “学法用法示范户”基本条件,在村“两委”干部中培育适合人选,由县(市、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点对点对“法律明白人”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奠定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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