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由市司法局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明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处室与相关处室对您的提案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研究,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形成答复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发。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协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加强法律普及宣传,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扎实稳健做好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工作导向,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始终确保95%以上纠纷化解在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下一步,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高标准筑牢基层安全屏障。紧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特点和变化,深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坚决防止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构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全方位融入“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更多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和特色调解组织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按照“应融尽融、应进尽进”要求,引导推动更多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和特色调解组织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协调指导法润民生群、12348热线等线上平台对接服务日常调处工作,推动在各矛调中心设置仲裁服务点,切实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服务。
(3)多维度推动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养,将更多网格员培养成为人民调解员。组织以“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物业和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等为主题的线上培训;通过调解员素质提升实训、调解卷宗评查等各种形式,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对全市所有调解员轮训全覆盖,同时配合市委政法委对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人员优先开展培训指导,有效提升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能力素质。推动人民调解向金融、新能源、知识产权、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延伸拓展,加强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护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
(4)广范围提升调解工作影响。贯彻落实好《江苏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商事调解条例》,指导各地挖掘本土多元解纷历史文化内涵,打造更多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特色调解品牌。会同多部门选树调解工作典型,进一步总结提炼多元解纷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法治镇江宣传月活动,通过开辟专栏、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重要地位、功能作用和申请渠道,使人民调解深入人心。
(二)丰富宣传方式方法,线上线下联动普法
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需求,以维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全方位筑牢法治保护防线。
在线上,依托百万关注抖音视频号“法眼新观察”,定期推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法案例、调解案例等内容,在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设“律师讲法”、“你来问我来答”等专栏,组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线答疑,积极回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治需求。
在线下,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较为分散的特点,各地司法所深入乡村、市集,开展现场普法宣传,以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税法为重点,通过高频次、广覆盖、易接受的“小快灵”宣讲,以法之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送上特别“关爱”。
(三)在镇江全域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在全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团队“进网格”工作,在去年丹徒试点经验基础上,实施 “三个整合”(整合服务职能、整合人员队伍、整合工作经费),由各镇(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牵头,各村(社区)负责人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长、网格律师组成公共法律服务团队,通过“网格4+”(网格+法律帮助,网格+普法宣传,网格+人民调解,网格+业务指引)等方式,在“小网格”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服务”,打通服务“零距离”。力争全年每个季度在全市实现网格内矛盾纠纷“能调尽调”,不发生因调解不当、调解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法律明白人”送法进网格“能送尽送”,送法200场,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5000份;村(社区)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300场,每月面对面服务时长8小时并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以上,法律帮助“能帮尽帮”;网格律师指引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站点提升行动,增加法律援助站点不少于5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员“应援尽援”。
在全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团队“进网格”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镇江全域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广大乡村、开发区、商圈、楼宇等城乡“末梢”,做到在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骑行15分钟,让城乡企业和群众即可享受到“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关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情况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第十九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场,普法讲座4场,提供法律咨询207人次,发放普法资料484份,图文并茂阐释法言法语,提高农民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法治体检”“送法入企”等活动,走访服务企业30个。
活动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农民工家庭,收集梳理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开展法律帮扶,通过案例以及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解读的方式,详细讲解了当受到不法侵害以及索要劳动报酬受阻的情况下,农民工如何利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维权。并告知了法律维权的相关电话及公众号信息,方便每一位农民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都可以迅速高效的进行法律咨询和维权。同时,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方式向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备受欢迎。宣传资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诸如如何签订规范劳动合同、遭遇欠薪时如何维权、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关键法律要点,让农民工朋友们看得懂、记得住。本次活动不仅为农民工朋友们送去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农民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更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怀与尊重。
(二)普法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提质增效
一是普法资金有保障。在年初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普法宣传,同时针对“送法下乡”、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等特色普法项目,及时协调调拨资金给予支持。二是普法书籍有保障。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出台,购置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八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必读》、《农民群众常用法律知识普及手册》等书籍3000余册。
(三)创新普法方式—完善阵地建设
一是夯实窗口阵地建设。以行政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前沿。在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电视、报刊等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开通热线服务电话,公布工作人员的微信、QQ号码,及时解答办事群众的咨询。二是开展普法基地建设。在句容后白镇岩藤农场、丹徒区宝堰镇徐巷村,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广场,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普法进村下乡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场所。三是开设普法专栏。在市局微信公众号“金色田野三农镇江”开设普法宣传专栏,不定期宣传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
(四)开展便民服务—“送法下乡”到基层
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送法下乡到基层”普法服务品牌。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镇江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将“送法下乡”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以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二是组建专业队伍。整合普法资源,建立一支30多人组成的普法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来自局公职律师、聘用法律顾问和各业务条口的骨干能手,不定期开展各项“送法下乡”活动。三是组织普法活动。2024年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第十八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帮扶,帮助农民工解决涉法难题。结合“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法治镇江建设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组织专家到基层乡村提供法律现场咨询5次、集中授课5次,发放各类涉农法律书籍1000余册、宣传横幅200余条。承办了全省2024年“法润苏农·宪法进农村”活动,结合农资下乡、渔业增殖放流,现场讲解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知识。
(五)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注重技术支撑,深入推进投入品减量防控。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动测土配方施肥由粮食作物为主向粮经作物并重发展,针对性开展设施蔬菜栽培土壤改良技术指导。实施农药科学使用行动,强化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与精准预警,设置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点200个,对农药使用数据做到即时联网、实时掌控,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64.6%。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拓展农业废弃物利用途径。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政府培育,政策引导,财政补贴,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拓宽离田利用的“五化渠道”,全市共有秸秆收储主体34个,离田利用主体171个,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7.71%,太湖流域地区秸秆离田率22.06%。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积极推动废旧地膜进入垃圾回收处置系统,疏通处置环节,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率92.45%,连续5年在省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成效评估中获评“A”级。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健全监管体系,成立镇江市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领导小组,做到回收处理规范化、回收管理精细化、监督执法常态化“三个强化”。全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80余吨,100%实现无害化处置,回收处置监测良好率稳定在85%以上。三是立足绿色发展,持续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现共有400家规模养殖场,445家小规模养殖场,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县级每月一次全覆盖巡查指导,市级每年抽查不少于1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7.92%,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达到100%。完善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尾水达标排放承诺书380余份;设立50个渔业水域监测点,按季度对监测点开展水质抽检,完成池塘水样4批213次抽样,对照省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级限制要求合格率达98%。四是突出举一反三,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指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针对丹徒区辛丰镇2处堆泥场相关问题,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成立挂钩指导组,多次下沉辛丰堆泥场,指导镇村制定《辛丰镇北於村耕种方案》,对对需要恢复粮油种植的114.69亩农田,按照具备机械耕种条件地块、暂未符合机械耕种条件地块分类开展恢复种植,并开展田间管理指导,确保出苗。有序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根据任务清单,对我局牵头的问题,迅速研究制定,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动指导属地指导各地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高质量做好整改;对于配合开展的工作,积极与牵头部门对接,确保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2025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清单
一是确定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和重要普法内容。履职清单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年度重点普法内容,确定民法典宣传月、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渔业法、宪法等为重要普法内容,并明确了各自普法时间。二是确定年度普法特色项目。履职清单拟申报的年度普法特色项目为“送法下乡、法治护农”,该项目普法对象为广大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种田大户等,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法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组织开展普法护农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综合利用金色田野微信官方公众号新媒体平台,《镇江日报》、宣传栏、横幅、展板画报等实体平台,法治文化基地普法等广场活动进行普法。
(二)强化宣传培训,推动安全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一是强化宣贯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现场宣讲、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对辖区种养殖户开展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禁停用兽药名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切实增强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培训。强化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及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主体等参加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培训,牢固树立依法依法从事农产品生产及科学使用农兽药的意识。同时,组织基层监管员(协管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讲授乡镇农产品监管经验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应用等课程,生产与监管两手抓起,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千家万户吃得安全放心。
(三)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各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问题整改。加强与属地的对接指导,以及同其他责任单位的沟通配合,不折不扣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真改实改、按期销号。二是践行绿色发展,着力抓牢重点任务落实。推进种植业减排固碳,加强病虫害精准防控技术研究,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档升级,确保202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分别消减3%、2.5%以上。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健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积极开展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地膜应用调查与残留污染监测,确保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91%以上。坚持养殖生态绿色发展,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持续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整治提升,确保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优化养殖品种结构,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强化养殖尾水治理,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三是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模式做法。有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积极与第三方对接,聚焦丹徒区辛丰镇等重点区域,根据主要农作物耕种分布及收割情况,先牵头绘制1-2个重点乡镇的“一张图谱”,在此基础上推动各地以乡镇为主体,分别绘制以镇村为单元的“一张图谱”,形成全市图谱,高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同时,安排专项资金,针对油菜秸秆等利用难度较大的农作物秸秆,探索丘陵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小型农机具协同试点,不断探索开发秸秆利用的新机具、新途径,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持续开展动态监测,按照省厅统一部署,2025年将延续相关监测工作,定期采集数据,开展监测评估,动态掌握农业资源状况、农业生产布局、生产方式等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步构建太湖地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指导。推动形成部门合力,强化协作联动,坚持全市“一盘棋”思维,积极会同市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创新机制、协同推进,协调解决各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扎实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四)统筹法治资源助力企业发展
健全服务企业对接机制,出台了《农业农村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法律服务制度》。推动完善农业农村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农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法律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加大对种子、农机装备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农业产业链、原始创新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农业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提升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
镇江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