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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A002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迅猛,道路交通事故呈递增态势,交通事故纠纷数量很大,截止2023年底,我市共有9个交通事故调委会,调解室7个,2023全年共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3606件。我市京口、润州两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两区的道路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虽然已经成立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没有相关经费,两调委会均没有招募专职调解员参与事故纠纷调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等相关要求。

近年来,镇江公安交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完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尝试,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探索“一体化”工作机制。句容、丹徒等地公安交警、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人民法院、保险公司、道路救助等相关部门合署办公,成立事故处理“一体化”服务中心,实现了事故定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事诉讼、保险理赔、道路救助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努力让群众“走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有效提升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效能。二是实施“行政+第三方”调解。京口、润州等地积极会同保险行业,聘请第三方调解机构入驻交警中队,实施“行政+第三方”双重调解模式。2023年度,全市交通事故行政和第三方调解数量占到全部事故矛盾纠纷调解数量的60%。三是充分发挥道路救助作用。针对因肇事车辆逃逸、未参加交强险或肇事方无力赔偿等情况而导致救治延误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镇江支队与市路救办会同相关部门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道路救治基金交强险垫付。2023年,累计垫付2900万元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费用,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设立镇江市城区道路交通一体化调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工作。设立镇江市城区道路交通一体化调处服务京口区分中心、润州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分别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京口大队、润州大队,分别负责发生在京口区、润州区范围内的简易、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中心日常管理由相关公安机关负主责,其它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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